并不是判断到根号N就算完成了,后面还要将根号N里面的质数的倍数从N以内去掉,剩下的才是N以内的所有质数;(要得到自然数n以内的全部素数,必须把不大于 的所有素数的倍数剔除,剩下的就是素数。)
这是基础数论里面的一个关于因式分解的一个引理,具体如果需要具体证明就去看基础数论吧,在c语言应用里面只要记住就行,你就当是前人经验这样用就是了,如果你真想深入了解你加我扣扣,我把书给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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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网址里面的第13到第15页就是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的证明,引理4就是你想问的那个问题
并不是判断到根号N就算完成了,后面还要将根号N里面的质数的倍数从N以内去掉,剩下的才是N以内的所有质数;(要得到自然数n以内的全部素数,必须把不大于根号n 的所有素数的倍数剔除,剩下的就是素数。)